善良


我们都是由一位善良慈爱的上帝按照祂自己的形像所造的(创世纪1:26),所以我们最初的本性中都有善良和慈爱。后来,由于始祖亚当犯罪背离神,人类善良的本性被罪玷污,整个人类陷入了“知善不去行知恶却行之”的一种困境。使徒保罗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罗马书7:18-19)这的确就是我们现在的处境。“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马书7:24)这是整个人类的绝望的呐喊。

古代衡量君子的标准之一是“毋以善小而不为,毋以恶小而为之”,用这个标准来衡量我们,恐怕在这个世界很难找到几个君子。但是如果用主耶稣的标准,那我们就更是相差十万八七里了。

做到善良是要付出代价的,所以古语说“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这个代价包括失去一些自身利益,或者令自身利益受到威胁。一个国家不能只是喊口号号召民众“弃恶扬善”,而是在惩罚恶的同时,要保护民众“扬善”时的自身利益不会受到威胁和损失,否则,人们即使对于恶的事物义愤填膺,也只能选择沉默,因为要先保护好自己和自己的自身利益,最好不要“惹麻烦”。

在美国有很多在国内看不到的善良,我想原因之一是美国健全的法律能保护公民的自身利益,所以公民也不觉得“扬善”是在“惹麻烦”,而是觉得是应该做的。当然,有人可能会争辩说,美国人的善良和他们的文化有关,那么,为什么在我们国家就不能有这样的文化呢?为什么“善良”要和“傻”等同呢?难道善良就象恐龙一样不适合现有的环境灭绝了吗?

但是,健全的法律只能治标,却不能治本。而且,凭借自己个人的力量,只能一时扬善,却不能常常如此。我们肢体中有一个犯罪的律,与我们心中为善的律交战,将我们掳去,成了犯罪的律的奴隶。要脱离这种境况,脱离犯罪的律的辖制,只有依靠主耶稣基督:“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罗马书7:25)

你愿意让上帝来唤醒你善良的本性吗?那就接受祂已经为你准备好的礼物吧: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