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思


人的起源

这个星期五的聚会由我带领,所用的教材是韩国的赵镛基牧师所写的“初信者信仰生活引导”,这周该学习第二章“人与罪”的第一节“人的起源”。因为要做一些准备,所以正好把自己准备的内容写在这里。 人的起源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问题,古往今来许多哲学家们都试图在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从哪里来?”为什么关于人的起源的问题这么令人感兴趣,以至于人们不停地在寻找和探索,假设和猜测?我想,主要的原因是人的起源决定了人最终的去向,换句话说,我们对于人的起源的观点决定了我们对于我们的最终归宿的看法。 归纳起来,人们对于人的起源有三种观点。 第一:人是由无机物经过漫长的时代而进化来的,也就是所谓的进化论。 第二:人的起源是没有办法得知的,这是所谓的不可知论。 第三:人是由上帝创造的,这是所谓的神创论。 一直以来,神创论和进化论之间都存在着激烈的争论,我在这里不想讨论到底哪个更正确,因为那恐怕可以写一本书了。 我只想说,我选择 相信人是由一位慈爱的神创造的,因为正如前面所说的,我们对于人的起源的观点决定了我们对于我们的最终归宿的看法,而我们对于我们最终归宿的看法决定了我们活着时对人生的态度以及决定我们的行事为人。如果我们相信人是由无机物经过漫长的时间进化而来的,那么我们的起源只是一个偶然,没有任何的意义,那么我们的归宿也不会有意义,只不过归回到无机物而已;既然死了之后什么都没有了,那么活着时拼命所拥有的也没什么太大的意思,因为死了也就一切结束了;甚至活着都没什么道理,没什么理由,因为一切最终都为空。而且,如果我们来自偶然,归于一无所有,那么我可以过自暴自弃的生活,也可以过弱肉强食的生活,可以过不负责任的生活,还可以过奢侈糜烂的生活,因为最终的结果都是一样的:人死如灯灭,没什么区别。 然而,如果我相信人是由一位慈爱的神创造的,那么我就有理由相信这位神创造我并不是出于偶然,而是有目的有计划的,因此我的存在在神的眼中是有意义的,我的生命当然也就有意义。而且,我生命的归宿也具有意义,因为当我离开这个世界之后某一天,这位创造的神要察看祂的计划和目的在我的生命中有没有得到实现。既然我离开这个世界之后生命并没有因此而中止,或者说人的生命是永恒的,那么我在世时的所作所为都有永恒的影响力,这样一来,我对于人生的态度就不能随随便便,而是认真负责地过每一天,按照神在我身上的计划来过每一天。这是我愿意接受的人生态度和世界观,所以我相信人是有神创造的,不是有无机物偶然进化而来的。 这样看来,人的起源的确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当我们选择相信我们是由神创造的,有一些问题就会自然而然地随之而来: 1. 神(上帝)是如何创造人的?  没有人知道具体的细节,因为在创造之时,没有人在场。不过,上帝藉着圣经透露了一些创造的过程。圣经的第一章《创世纪》中有关于创造的一些内容。《创世纪》第一章26-27节这样记载,“神说:‘我们要照著我们的形像、按照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男造女。”《创世纪》第二章记载了更多的创造人的细节,第二章7节这样写,“耶和华 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 神为什么不透露所有的细节?我想,神创造的工作是我们无法理解的,甚至无法想像的;祂选择只透露一些细节,其实是为了我们的好处,而这些细节已经足够我们建立应有的信心,这也许就是为什么吧。 2. 神(上帝)为什么要创造人? 这其实也是一个谜,只有神才完全知道。另外, 神有完全的主权,祂按照祂自己的属性随意而行。当然圣经中对于这个问题也有一些透露,例如神创造人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彰显祂的荣耀:“这百姓是我为自己所做的,好述说我的美德。”(以赛亚书43:21) 虽然我们无法完全知道神创造人的目的,但是我们藉着圣经可以相信祂在爱中创造了我们。 3. 神(上帝)创造了人,但是祂爱人吗? 如果上帝创造了我们但是祂却不爱我们,那我们可真是可怜,而这样的神也真是残忍。但是圣经中却处处记载了神对人的爱,祂主动向人启示祂是用爱创造了我们,祂是爱人的。 1). 神赋予人很高的地位。神将人放在其它万物之上,交给人管理环境和统治自然界的权利。 2). 神为人预备了很好的环境。神为人建立了一个完美的伊甸园来居住。 3). 神允许人直接与祂交流,神和人之间有亲密的关系。圣经中说“天起了凉风,耶和华 神在园中行走。”可见,神常常在伊甸园中行走,与人交谈。 4). 神赐福给人类。圣经中没有记载神赐福给其它的被造之物,唯有人得到神的赐福。


少林寺

今天在网上看见一则新闻让我很惊讶:少林寺住持释永信参加中国联通公司手机号码拍卖会,并且之前还为拍卖的手机“开光” ,拍中者还可以获得释永信颁发的功德证书。这次拍卖会共拍卖了十个所谓的吉祥号码,也就无非是8888,6666,9999等等一些被人迷信的数字(谁说我们是无神论国家?),拍卖总额为32.15万元,其中26.8888万元被捐赠给少林寺的慈幼园。少林寺的慈幼园好像是有少林寺办的孤儿院,旨在培养下一代少林寺接班人。 为什么少林寺要参见这样的活动?为了钱?我想不仅仅是。少林寺此举可谓是一举多得: 第一,少林寺参与这次活动所打的旗帜是为慈善事业募捐。这样的善举可以大大提高少林寺在人们心中的地位,树立一种全新的形象,这对于已经没落很久的少林寺来说这是非常重要的,而且这一目的已经达到了。 第二,收入。26.8888万元不是一笔小数目,当然这些钱将会用来负担少林寺慈幼园的费用,是慈善事业的开支。这样少林寺在人们心中的地位和形象会进一步提高。 提高少林寺在国内为的声誉是少林寺近几年来一直着手的任务,僧侣们走出少林寺参与各样的社会活动,试图与社会接轨,与时俱进;组织武僧到世界各地巡回演出,传扬少林文化,扩大声誉,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少林寺还开立了自己的网站,不过基本上是英文的,只有寥寥几个汉字,也只是用来解释一些比较难翻译的单词。试想,一个中国的寺庙的网站为什么几乎全部是英文?至少也应该是中英对照吧?原因可能是:第一,网站不是在国内维护的,第二,网站是做给外国人看的,为了吸引国外的注意力。后一种的可能性更大,因为在他们的网站的最低下注明网站里的内容是受美国知识产权以及国际公约保护的,干嘛非把美国扯上? 少林寺扩大影响力从他们的角度来说是一件好事,但是我不明白的是释永信方丈居然会为手机“开光”。据我所知(如果我说错了,请指正),佛教里面根本没有“开光”一说,“开光”是一种民间迷信。堂堂一位佛教大师,居然也相信这种迷信活动?是对这种迷信的认可还是对自己信仰的放弃?还是无所谓,只要能达到以上的目的就可以了? 至于那些参加拍卖的人,不是我们说这个世界上没有神吗?没有救世主吗?怎么可以迷信那些所谓的“吉祥”号码呢?那些手机被别人摸了摸就能有菩萨或者佛在上面了?就可以保佑你了? 原来我们不是不相信这个世界是有神的,只是我们不愿意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一位真实的,具有绝对主权的,以及公义审判的神,我们相信的是一位喜欢钱,愿意听我们使唤的“神” 。或者说,其实我们自己才是“神”,我们自己可以造出很多听话的“神灵”, 就像我们花钱请的“保镖”一样。


以利沙的咒诅

“以利沙好像没有以利亚那么宽容,因为一些小孩子取笑他‘秃头的’,他就咒诅他们,然后有两只熊来吃掉了四十二个童子”,妻子看完列王纪下2:23-24之后疑惑的说。 这个故事的背景是这样的,先知以利亚被 神接上天之后,他的门徒以利沙接替了他的工作,并且受到 神的灵的感动开始他先知的工作。他所行第一件神迹是用盐水治好了耶利哥城的水,使那里的水“不再使人死,也不再使地土不生产”(列王纪下2:21)。之后,伊利沙从那里到伯特利去,在那里遇见一些童子从城里出来,嬉笑他说“秃头的上去吧”,伊利沙奉耶和华的名咒诅他们。于是有两个母熊从林中出来,吃掉了其中的四十二个。 这样看来,伊利沙的确不怎么宽容,甚至不仁慈,竟然连小孩子都不放过。这样的人怎么能当先知呢? 且慢,难道真是这样吗? 我们首先来分析一下得到以上结论的逻辑: 童子们嬉笑以利沙 ==> 以利沙奉耶和华的名咒诅他们 ==> 两个母熊吃掉童子 如果以上逻辑成立的话,那么 神是听了以利沙的咒诅之后派了两个母熊去吃童子了?这样一来,神还得听以利沙的,那么 神的主权在哪里?到底是以利沙听 神的话,还是 神听以利沙的话?这下我们看出其中的逻辑问题了。童子们被熊吃掉这件事情与以利沙有关,但是与他的咒诅并没有直接关系;甚至可以说,即便以利沙没有咒诅他们,他们很有可能还是会死,他们的死是 神决定的。但是,这样一来,神岂不是没有怜悯之心吗?他们都还是童子啊?我们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我们要先对“先知”这个职分有一个深入的认识。在旧约时代,先知是一个非常神圣的职分,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先知。先知是 神的代言人,传讲 神的律法,斥责那么违背 神律法的人,包括君王在内。所以当时的君王都对先知毕恭毕敬,对于先知不敬就相当于对 神不敬,会招来杀身之祸。例如,当以色列王亚哈谢派人去找先知以利亚的时候,前两批人都被从天上降下来的火烧死,就是因为他们对先知以利亚不敬,他们见到以利亚的时候说:“神人哪,王吩咐你下来!”他们既然称他为“神人”,又怎能用命令的语气来对他说话?而且,先知是 神的代言人,除了 神,还有谁能吩咐他呢?后来,第三批人到了以利亚面前真是毕恭毕敬地请以利亚,所以得以保全他们的性命(列王纪1:9-18)。当以利亚被 神接上天之后,伊利沙接替他成为先知,而伯特利的童子们嬉笑他说“秃头的上去吧”,言下之意是如果你是先知,那就像你师父一样上去吧。不仅嘲笑以利沙的相貌,而且蔑视他先知的身份,非常不敬。 童子是不是不懂事的小孩子?这些伯特利的童子们很有可能是已经能分辨是非善恶的少年人。旧约希伯来文中通常用童子来指那些已经能分辨是非善恶的年龄,例如,所罗门登基之后向 神祷告时就称自己是一个“幼童”(列王纪上3:7)。况且,如果他们的年龄没有足够大,怎么可以跑到城外来玩?而且是一大群?有哪个父母放心让自己幼小的孩子到城外玩耍?我想,这里因为翻译的问题,让人们误以为这些童子都是一些“童言无忌”的小孩子,实际上他们已经具有分辨能力了,难怪他们对于先知的不敬遭来杀身之祸。 伯特利城的情况。这可能是理解这段经文的很重要的环节。伯特利的意思是“House of God”,但是到了以利沙时代,伯特利已经是一个偶像崇拜的中心,以至于先知何西加称其为伯亚文,意思是“house of idols”。可见伯特利当时是一个多么败坏的城市,敬拜各样的偶像使得那里的人背离 神,对 神大不敬,激起了 神的怒气,这也许是 神借着先知以利沙的咒诅来惩罚那些对 祂和祂的仆人不敬的人。 我们当今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充满偶像的时代,虽然我们没有敬拜有形的偶像,但是我们却在敬拜一些无形的偶像,甚至自己造一些偶像来敬拜,我们的境况不比伯特利好多少。旧约先知的职分虽然已经不存在了,但是从传讲 神的道这个角度来说,这个职分还是存在的,那就是牧师和教师以及传道人,试问,我们对待他们的态度如何呢?不要说毕恭毕敬,有没有起码的尊敬呢?我们有没有真正把他们看作是 神的仆人?我们对待他们的态度,决定了我们对待 神的态度。


三种人

世界上的人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先知先觉,第二种是后知后觉,第三种是不知不觉。 先知先觉的人的思想通常是超乎他们所在的时代,他们对于生活的洞察力远远超过同时代的人。这种人通常比较痛苦,因为他们的思想行为不为人们所理解和接受,甚至遭到嘲弄和打击;而这种人又觉得自己有一种使命要唤醒身边的人,于是竭力去完成自己的使命(虽然他们并不一定知道这个使命是从何而来的),但是经过一连串的打击之后,有些人就可能长叹一声“众人皆醉,唯我独醒”,最后可能抱憾而逝。但是也有些人面对阻碍仍然坚持自己的使命,最终得到人们的理解和支持,对时代产生巨大的推动力。这第一种人在人类的历史上非常少,寥寥无几,而且多为悲剧角色。 第三种人通常不敏感,对于周围的事情也是混混沌沌,不太会受到别人看法的影响,甚至对于自己做错了的事不太明白,当然对于自己做对了的事也是不清不楚,总之,他们似乎不太会受周围环境的影响,而是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面。这种人可能很快乐,因为他们做错了事情不会察觉,因而不会懊悔;而周围人的冷嘲热讽他们也体会不出来,因而不会影响他们的情绪。这种人或者本身是绝顶聪明能做到“大智若愚”,或者本身的确在待人处事上有智力缺陷,只能生活在一个封闭的,属于自己的空间里面。通常后者居多,例如电影“雨人”中的主人公。这第二类人在我们的人生当中很少遇见,因为即使有,他们可能都生活在特殊的环境当中,受到特别的照顾。


人性

人性是什么?从字面上看就是人类所有的属性。那么饿了要吃,渴了要喝,累了要休息等等应该不属于人性的一部分,因为动物也有同样的需求,那么人类所共有的属性有哪些呢?我觉得孟子对于人性有很好的总结,他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所思耳矣。”(同情心,人人都有;羞耻心,人人都有;恭敬心,人人都有; 是非心,人人都有。同情心属于仁;羞耻心属于义;恭敬心属于 礼;是非心属于智。这仁义礼智都不是由外在的因素加给我的,而是我本身固有的,只不过平时没有去想它因而不觉得罢了。) 仔细想想,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心,的确是人区别于动物的属性,动物除了生存的本能之外,的确不会去考虑“仁义礼智”的问题,只有人类才会有这方面的需要。我在想,人是神按照祂的形象所造的,那么人性的这四个属性应该是从神那里来的,是神众多属性中的一部分及其映射,不过在祂那里,这些属性是完美的,平衡的,美丽无暇的,而不像人身上的,已经被罪玷污了。


扫罗——悖逆的勇士

以色列人背离上帝,要求士师撒母耳给他们立一个王。虽然撒母耳警告他们这种要求是不讨上帝的喜悦的,但是以色列人执意要一个王统治他们,于是上帝告诉撒母耳依从他们的要求,选了扫罗并由撒母耳膏立他成为以色列国的第一个君王。扫罗不论是从长相还是身高,都超过以色列众人,而且还是一个勇士,率领以色列人击杀了亚扪人救出了雅比人(撒母耳上11:1-15),所以以色列人对于扫罗作他们的王很满意。但是后来证明扫罗不是一个合格的Leader,也不是一个顺服神的人。 当非利士人在密抹安营要与以色列人交战时(撒母耳上13:1-23),由于以色列人的装备远远落后于非利士人,所有跟随扫罗的人当中只有扫罗自己和他的儿子约拿单有铁制的刀枪,其他人都没有铁器,所以以色列人都非常惶恐,“就藏在山洞、丛林、石穴、隐密处,和坑中”,可见当时的情况有多么窘迫。一个强有力的领袖应该知道如何在危急情况下激励自己的手下,而不是跟着焦急,。扫罗没有做到,他自己首先焦急,很有可能是因为他自己首先惶恐,才造成百姓离开他散去了。看见百姓离开他,使得他更加焦急,于是明知道自己没有向神献祭的权力,还是违背神的律法,擅自在神的坛上献祭,结果遭到撒母耳的责备。而且在撒母耳指出他的罪之后,他并没有悔改认罪,而是为自己的罪辩白:“因为我见百姓离开我散去,你也不照所定的日期来到,而且非利士人聚集在密抹。所以我心里说:恐怕我没有祷告耶和华。非利士人下到吉甲攻击我,我就勉强献上燔祭。”(撒母耳上13:11-12)扫罗的不顺服和不认罪悔改不但使他失去了神的祝福,而且经常遭到恶魔的骚扰。 扫罗第二次不顺服神是在他与亚玛力人交战之后(撒母耳上15:1-35)。神要扫罗灭尽一切所有的,但是扫罗却出于贪心而违背神的旨意,于是他和百姓“爱惜上好的牛、羊、牛犊、羊羔,并一切美物,不肯灭绝。凡下贱瘦弱的,尽都杀了” ,而且到撒母耳来见他的时候,他竟然说:“耶和华的命令我已遵守了”。我想当时撒母耳一定被扫罗的悖逆气得七窍生烟。当被问到为什么有牛羊存留下来时,扫罗仍然不知悔改,反而狡辩说那些是带来给神献祭所用的,并且把责任都推到百姓身上:“我实在听从了耶和华的命令,行了耶和华所差遣我行的路,擒了亚玛力王亚甲来,灭尽了亚玛力人。百姓却在所当灭的物中取了最好的牛羊,要在吉甲献与耶和华你的神”。试想,如果没有扫罗的许可,百姓如何敢做?这同时也看出扫罗不是一个合格的领袖,因为他“惧怕”百姓,所以就讨好百姓,当百姓要取牛羊的时候他不敢阻止。他太看重自己的王位,生怕百姓离开他散去,他对百姓的惧怕竟然超过对神的惧怕,忘记了他的王位是神所赐的,这是扫罗的悲哀。所以,撒母耳说:“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他的话呢?听命胜於献祭;顺从胜於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与行邪术的罪相等;顽梗的罪与拜虚神和偶像的罪相同。你既厌弃耶和华的命令,耶和华也厌弃你作王。”(撒母耳上15:22-23),直到这个时候,扫罗才开始认罪,不过为时已晚了。 扫罗第三次不顺服神记载在撒母耳记上28:1-25。神的律法中严厉禁止行巫术,而扫罗自己也曾下令不容许国内有交鬼和行巫术的人,但是他却违背神的旨意去找交鬼的妇人,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结果遭到撒母耳的斥责,而且被预言第二天将和他的儿子们一起死在战场上。后来预言实现,扫罗死在战场上,而且他的死在当时人的眼里一点儿也不光荣,死后尸体还遭到凌辱,真是令人扼腕叹息。


我迷惑了

发现身边有一些人并不喜欢美国,说美国这也不好,那也不好,几乎是一无是处了。我就纳闷,既然美国在你心目中那么不好,为什么还待在这里呢?为什么当年还为了一张公民证,甚至一张绿卡而千辛万苦的奋斗呢?为什么不一走了之呢?如果是出生在美国,那么对于这种抱怨还可以理解,人无法选择出生在哪里嘛,但是移民美国是你自己做的选择呀,你不停地说美国这也不好,那也不好,岂不是在说自己的选择是错的吗?我并不是亲美,而且美国的确也存在很多问题,但是有哪个国家没有问题呢?况且,既然你已经选择了成为美国的一员,老是盯着那些问题,而不看美国那些吸引人的地方,是不是有失公正? 或许他们仍然留在美国是因为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比美国更好了,或许觉得想离开,但为时已晚,更或许华人文化中就是这样:虽然心里很喜欢,但是嘴巴里面总是说不喜欢,正像我们的父母对我们一样,虽然心里喜欢我们,但是眼睛只盯着我们身上的一点点缺点,嘴上不停地指责。也或许有其他的原因,总之,我对他们的做法很迷惑。


由俭入奢易

妻子和我有一个共同的理念,那就是尽量节省在水电气上面的开销,把省下来的钱用在其他更重要的地方。于是,我们家里所有照明的灯泡全部被换成了节能灯泡,虽然节能灯泡的样子可能没那么好看,但是,嗨,一个26瓦的节能灯的亮度等于一个100瓦的普通灯泡的亮度,而只消耗差不多四分之一的电,换句话说,在照明上可以省四分之三的费用,一年下来所省的数目应该很可观了。美国人在温度方面的“舒适区”范围很小,一般在75-78度(华氏)之间,所以他们的空调的设置也是如此,所以每个月上百块的电费是很普遍的。其实,人的适应性是很强的,所以我们家的空调设置在80度(华氏),不论天气有多热。有时候想想,这已经是很奢侈的了。还记得妻子在怀Tristan的时候,我们还住在租的公寓里面,是个位于三楼的One-Bedroom。因为是最高层,而且房子本身不通风,唯一的空调也安装在卧室里面,所以夏天的晚上,尤其是做过饭之后,客厅和厨房里就像蒸笼一般,感觉比外面还热,于是我们就把做好的饭菜搬到外面的楼道上吃。外面因为有风,感觉很凉快,很舒服。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有了第一孩子Tristan,但是我们一点都不觉得辛苦。因为法律规定当孩子到6个月的时候就不可以和父母住在One-Bedroom里面,于是我们就转移到了一个Two-Bedroom里,也是三楼的最高层,所以到了炎夏的时候,每天晚上房子里都像火炉一般,起码有85度。虽然每个卧室都有窗式空调,但是噪声奇大无比,根本无法开着入睡。那时候,我们一家三口就在客厅里面打地铺,席地而睡,就那样度过了两个夏天。之后租了一个带后院的房子,算是奢侈了一点了,有了中央空调,但是由于房子很老,所以空调的声音很大;于是就用风扇对着卧室吹,增加卧室的空气流通,效果其实也不错。那时候没有自己的洗衣机和烘干机,每个星期都拿着一大把硬币,抱着几大筐衣服去洗衣房洗衣服;有时候外面下着大雨,而衣服又不得不洗,就只好冒雨前往,一路冲过去,再一路冲回来。现在想起来都是蛮有意思的回忆。 现在有了自己的房子,各方面都比原来奢侈很多,不会再因为房子里太热而无法入睡,也不用深更半夜去洗衣房洗衣服,但是我们仍然时常提醒自己:“由俭入奢易,由奢返俭难”。感谢神让我们有过去那样的经历,在经历中锻炼我们对于金钱和生活的态度。我想,神有一天会让我们真正明白一种对待生活的态度,那就是保罗所说的:“我知道怎样处卑贱,也知道怎样处丰富;或包足,或饥饿;或有余,或缺乏,随事随在,我都得了秘诀。我靠著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利比4:11-12)


飞行保姆

昨天在网上看到一则新闻,原来在美国华人社区有一种新的职业-“飞行保姆”,他们是专么为华裔新移民接送幼年子女往来于中国和美国之间的一群人,看看他们是如何生财有道的: “飞行保姆带幼儿回中国的行情是一张往返飞机票,加上一个大行李。她们占用婴儿的一个行李配额,加上自己的两个托运行李,装满商家及乡亲委托运送的小件物品。带小孩回美时收客户500美元,加上收费行李和受托带回美国的小商品,往返一次收入可达2000美元,月收入可逾4000美元。” 收入不菲啊。 生个美国公民,然后带回国让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照管,到上学的年龄了,再接回美国上学,这是很多华裔父母的做法,也是美国人无法理解的做法,因为在他们眼里,家庭团聚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而对于华人来说,为了便利而牺牲家庭是件很平常的事,所以连夫妻常年分居两地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很多父母说孩子还小不懂事,所以离开一段时间没关系,而且只要有血缘关系,分开一段时间是不会有影响的。其实,正是因为孩子还小才更需要父母在身边,俗话说:“三岁知八十”,小孩子的个性和今后的人格发展都是在很小的时候形成的,长大之后再改是很困难的。另一方面,孩子还小的时候,很需要从父母而来的爱和安全感,当他们被送回国的时候,他们经历一次爱和安全感的失去;当从国内回来的时候,又经历一次爱和安全感的失去,我觉得这对他们的成长会有很大影响。 目睹身边有些父母将孩子送回国,接回来的时候孩子已经三四岁了,孩子之前对于父母的认识都是通过电话或者视频来实现的,父母对于孩子的思念的满足也是通过同样的方式来实现的,是很遥远的。我发现这些家庭在团聚之后通常会面临一些共同的难题: 孩子似乎对于周围的环境有恐惧感,对于父母似乎没有太多的信任; 由于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通常会溺爱孩子,所以孩子普遍娇生惯养,而且脾气很大; 父母或许发现孩子身上有些习惯需要改正,但是却已经是积习难改; 父母会发现很难管教孩子,因为孩子从小心中就没有建立起父母应有的权威形象; 父母发现要花很多时间来弥补一些基础的东西,例如建立爱和信任。 我觉得更重要的是,孩子成长的过程是不能重复的,一旦错过了,是无法弥补的。在孩子的回忆当中只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却没有父母的影子;而在父母对于那段时间的记忆也只是无奈的空白,这对父母和孩子来说都是一个很大的损失。 孩子是耶和华所赐给父母的产业,不是给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产业,所以我们应该自己好好照顾我们的孩子。 当然有很多父母将孩子送回国是非常迫不得已的事,所以也只好以后花更多的时间希望能弥补所失去的。只是我们应该记住:不论我们是选择将孩子留在身边或是送回国,我们都要为我们所做出的选择承担后果,不论是好的后果还是不太好的后果。 有选择才有快乐,有选择也就有痛苦。


大城市小城市

教会一位姊妹毕业了,要离开我们这个小城市去纽约找工作。 佩服她的勇气,一个人去纽约,在那里她没有任何朋友,而且要住在布鲁克林(Brooklyn),那里的治安并不是很好。愿主一路保守她。 自从来美国到现在一直住在现在的小城市里,这里繁忙中透着安静,人友好亲切,没有大城市的喧嚣和繁杂;不过有人也觉得这里枯燥乏味,于是有些学生到这里没多久就转学去其他城市。 妻子和我已经在这个小城市有近7个年头了,也曾有过离开这里的冲动,但是这个城市的魅力在于你越待越觉得有吸引力,因此我们仍旧在这里。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神对我们的呼召:还记得三年多前,妻子和我都快要毕业了,我们都是学IT的,在这个小城市没有太多的机会,尤其是夫妻两个都找同样性质的工作。但是那时候我们很想继续留在这里为神的福音事工尽一点点力,让更多的在这里读书的学生能认识接受主耶稣。于是我们向神祷告,如果我们这样的想法合祂的心意,请祂为我们开路。果然,妻子毕业之后在这里找到了专业对口的工作,而一年之后,我也毕业并且在这个小城市找到了工作,真是感谢神。 每年都有计划全家出去旅游,去过一些大城市,每每被大都市的繁忙和紧张所影响而感到莫名的激动,也曾被大都市的动感所吸引,当然这也许是因为处于旁观者的角度,一旦自己身在其中了,感觉也许就不一样了。为了避免大都市的喧嚣,朋友们都会选择住在郊区以寻得一方“静土”,但是其它的不便也随之而来。上下班的交通一直都是令大都市的人头痛的事,但却是小城市的一大优点。 大都市的人往往因为紧张的生活和繁忙的节奏而显得焦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显得有点冷漠,我们上次去亚特兰大的旅行更让我们体会到了这一点。坐在地铁和公车里,从上上下下行色匆匆的乘客的眼里,我看到了很多不安,焦虑,不满,冷漠,和迷茫。也许大都市就像一个漩涡,一旦你掉进去了,你就身不由己地迷失在它的转动之中,无法脱离。 也许某一天神会呼召我们离开现在的城市,进入一个大漩涡。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希望神保守我们不要迷失在那急速的旋转当中。至于现在,可以用我们当时从亚特兰大回来时说的一句话来总结:“回到家的感觉真好。”